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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者:双利所 日期:2020-4-7 1 点击次:1292 |
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
温 暖 通 知
亲爱的双利同仁、尊敬的双利客户: 多日未见,隔屏如面。双利团结,众志成城。 疫情危急,你我有爱。共克时艰,万象更新。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做好律师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市区司法局、市区律协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现就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如下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律所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一、弹性工作制度】 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9日(正月十六), 2月10日(正月十七)开始复工。律所各部门实行弹性工作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以远程办公模式为主。 各部门全员进入工作状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保障安全健康的前提下,优质高效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弹性工作制,工作不停歇。暂时的远程办公,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流动,尽量避免上下班途中或人员密集等可能产生的疫情风险。保护自己就是最大的关爱他人。不论远程办公,或者坚守岗位,都是对抗击疫情的一份贡献。保护自己和家人,关心同事和朋友,心系社会,守望互助。暂时的保持距离,是为了疫情过后更紧密的这一起。这一切,都是为了更安全、更美好的明天。 全体双利人,齐心协力,特殊的时期,共克时艰。 【二、律师、律师团队人员、各业务部门】 律师、律师团队人员、各业务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可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及方式。在不影响法律服务的情况下,建议采取远程办公等灵活工作方式。 律所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为律师提供必要的远程在线办公支持。 具体由各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和调整。 【三、律所行政部门、财务部门】 1.律所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防疫期间以远程在线办公为主。若工作需要须到所到岗的,则按照律所的工作安排到所值守,守岗有责。 2.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律所要求到所到岗的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一律报销。 3. 律所行政部门负责各办公区、会客区、会议室等区域的通风、消毒防疫工作。快递由行政部门统一接收,并做消毒处理后通知收件人领取。 【四、约见客户】 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避免或减少见面谈案。建议律师在不影响法律服务的情况下,采用电话、微信、视频、邮件等方式及时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特殊时期要与客户做好工作交流与充分沟通。 【五、必要到所的,须提前联系行政部门】 对确因工作需要或紧急事务,需到律所办理盖章、行政、财务手续或者约见客户的律师,须提前与律所行政部门联系沟通,并按照律所要求做好详细登记。 【六、防疫要求】 来所人员须在律所行政部门做好详细信息登记。来所人员均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无发烧咳嗽等症状、没有接触过疑似病例的非隔离人员。来所人员应按要求戴口罩,洗手消毒,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同时应当注意和加强个人健康防护。来所人员须在律所指定区域内活动。用餐注意卫生,严禁聚集用餐。少流动多通风、勤洗手戴口罩、勤锻炼。 【七、遵守防疫规定】 律师到公检法司等部门或其他单位办事时,必须遵守有关部门或单位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特殊规定。 【八、离京、返京规定】 疫情防控期间,对确因工作需要或紧急事务需离京出差或探亲的律师,应向律所报备并完成详细信息登记,同时应当加强个人体温检测和健康防护。 返京后应按照防控要求完成隔离或观察后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再返岗工作,并向律所及时报备。 【九、联系方式公示】 双利律所各位同仁及客户请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及时联系。 大家一定要做好防护,出现任何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律所,律所将全力为各位提供帮助。
联系方式公示: 律 所 主 任: 孙 莹,18618185348 执 行 主 任:黄献华,15301350911 行 政 主 管:刘玉梅,13552880680 双利律所座机号: 010 - 67167813 双利律所传真号: 010 - 67167923 【十、抗疫情法律服务团】 双利律所“抗疫情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公示:
图:双利律所上报的《抗疫情法律服务团名单》
全体双利人,齐心协力 特殊的时期,共克时艰 温暖的给予,相互依赖
日夜奋战的勇士们和默默奉献者们,致敬 疫情其实是一道考题,人人都是答题者 未必人人都是逆行者,但谁都不可置身事外
保护自己和家人,关心同事和朋友 维护秩序,安心工作 也是对抗击疫情的一份贡献
不论远程办公,或坚守岗位 我们仍要保持战斗力和警觉力 静心学习,充足休息,加强锻炼 远程办公,陪伴家人,天伦之乐 高效工作,劳逸平衡,热情生活
做好自己,互望相守 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同舟共济,众志成城 春暖花开,共盼团圆 祝福大家,健康平安
都是为了 更安全、更团圆、更美好的 未来
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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