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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心得] 双利所实习生徐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发布者:双利所 日期:2016-8-1 1 点击次:1350

2016718日到731日,我们进行了为期14天的律所实习,在实习期间,我们第一小分队的成员都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律师交办的任务。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们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熟悉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在暑假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北京双利律师事务所。

初到事务所,我们与律师之间尚不熟悉,所有的小伙伴都表现的比较拘谨,我们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律师们似乎看出了我们的“害羞”,孙莹主任平易近人,先介绍了一些在律所的日常安排,期间夹杂着其他平时生活中的趣事儿,我们都被逗得哈哈大笑,所有人慢慢开始放松下来,我们的实习生活从这时就正式开始了。

实习期间,我们被杨明主任和邓璐律师安排着看了案卷、分析案子、去法院取资料、写法律文书、去法律援助中心旁听律师解答问题。每一件事物都有其独特的意义,我认为这些对我以后不论是学习还是工作方面都有极深的积极影响。

看案卷让我比那些没有实习的同学多了一份“阅历”,我了解到了许多的案例并且知道了案卷的大致整理顺序;

在分析案件过程中,我听到了其他同学及孙莹主任对于案件的各种独到见解,这让我对分析案件又有了深层次的认识,并知道了法律思维的重要性;

去法院取资料的途中,邓璐律师不断以真实案件为背景询问我们一些专业知识,我们通过自己查询的方式得出答案,这样的方式使我们能最大程度的理解知识,亦培养了我们不断寻求问题答案的能力;

写法律文书是律师必备的一项基本能力,我们虽然之前在学校学习时没有接触过法律文书,但在实习过程中,在律师的指导下,我们独立完成了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即使文书有瑕疵,我们依然感到自豪!

在法律援助中心的见习中,我们见到了许多受生活压迫的人,他们在社会中举步维艰,不得已才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几乎大多数问题律师都会认真细致的解答并能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我认为这种态度就是我们需要学习的,毕竟律师这份工作就是在与人交往中进行的,若以不认真的态度去对待这份工作,我想,无论在什么道路上,我们走的都不会太顺利。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14天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以后的学习生活起到了一个铺垫的作用,亦对将来的工作生活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单位名称: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    Beijing Shuangli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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