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内容
双利所黄必胜律师积极参加崇文区老年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进社区服务活动 |
发布者:双利所 日期:2008-1-28 点击次:2793 |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中的职能作用,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满足基层组织和社区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2007年6月26日龙潭街道司法所与我所共同举办崇文区老年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进社区服务活动。龙潭街道司法所领导吴然同志主持活动,我所黄必胜律师为社区居民进行了现场答疑。 吴然同志介绍了崇文区法律援助现状和婚姻、继承等法律基本常识。 黄必胜律师针对社区居民提出的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如动物侵权、房屋买卖、公房居住权、遗产继承等,从保障老年人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本次活动,台上台下形成了很好的互动,黄必胜律师深入基层、贴近百姓、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解决了基层组织和社区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龙潭街道司法所有关领导认可和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