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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时评—双利所实习生苏闻绎: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的突破 |
发布者:双利所 日期:2015-2-11 点击次:2396 |
成都商报2月5日讯:昨日上午,最高法院正式发布新的《关于适用的解释》。这部被最高法院称为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共分23章,共552条),对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民生性强,影响面广。这部司法解释从昨日起开始实施。新的司法解释中不乏亮点,包括了电子证据,法庭纪律,小额诉讼,虚假诉讼,诚实信用等争议点。 关键词【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明确了立案登记制,规定了撤诉后重复起诉的将不再受理。确定了“一事不再理”的认定标准等。 关键词【司法公开】限制了不开庭受理的条件,保护了当识人的隐私和利益,提高了文书的样式水平,明确了查阅文书的范围和方式。对二审、再审程序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予以限制,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定了申请查阅裁判文书的范围和方式。 关键词【证据】证据制度是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本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对民事诉讼的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举证人的责任;明确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当事人的证据;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电子证据,包括聊天记录,微博等信息可以进行认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专家对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关键词【诚信原则】近年来民事诉讼中的虚假陈述、伪证、虚假调解、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规避执行等现象,本次司法解释更加严格的规范了证据方面的规定。 对于虚假诉讼,可以给予驳回,构成犯罪的追剧刑事责任;证人虚假作证的依据情节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不履行的,将加入失信人名单。 关键词【法庭纪律】未经许可,不得录像,录音,摄影,不得以移动通信的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历时两年的完成的民诉法的司法解释,更好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保护了法庭秩序。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显得格外引人关注,也非常符合我国国情。作为史上起草部门最多,参与人数最多的司法解释,我们期待着它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