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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时评—双利所实习生苏闻绎:征收拥堵费是否合情合理? |
发布者:双利所 日期:2015-2-3 1 点击次:2174 |
法制晚报1月21日讯:治理大气污染和交通拥堵,推动区域立法将是这次北京两会讨论的主题之一。北京市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苏号朋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继续分区域提高北京市中心的停车费,可将市中心分为二环以内、三环以内、四环以内三个区域,以现有收费标准为基础,提高停车费标准。苏号朋在提案中还提到,应在三环以内征收拥堵费,并尽快利用技术手段予以落实。并根据机动车行驶里程,收取排污费,建议按照每辆机动车每年的行驶公里数,在第二年年初收取上一年度的排污费。 拥堵费是一种行政收费方式。而汽车在上路之前都缴纳了道路保养费,消费税,车船购置税等上路所必须税款,具有上路行驶的合法权利,现在政府征收拥堵费,这种行政征收行为是否有立法上的合法依据有待商榷,同时,这种收费也有重复收税之嫌。征收拥堵费的作用是提高用车成本,拥堵费也确实可以减少道路拥堵的状况,但是这等于是剥夺了一部分车主正常用车的权利,与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和目的不符。所以,在治理拥堵这个问题上,对于普通人私家车和政府所有的公车应区别对待,因为即使征收了拥堵费,那么私家车肯定是必交无疑了,那么政府公车呢?因为是政府自行收费,所以即使是政府对自己的公车与私家车同样征收拥堵费,那也不过是把政府自己的钱从左面口袋掏到右面口袋罢了,而私家车的车主却是实实在在的从自己的口袋里把钱交给政府了。所以,在用征收拥堵费来治理拥堵这个问题上,首先应想办法解决政府公车和私家车的区别对待问题。解决拥堵的根本不是通过收费来提高交通成本,而是如何限制公车的使用,让政府真正的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带来方便。 另外,通过提高出行成本来治理拥堵这种方法已经被证明并不能有效缓解拥堵状况了,比如摇号、限购等措施。这些措施虽然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拥堵状况,但整治得成效并不理想,每天道路上拥堵的车流就是最好的证明。拥堵费更不能立竿见影的解决问题,例如英国在历史上曾经实行了一定时间的拥堵费后,但是拥堵状况又出现了,更是达到了越收越堵的情况。因为如果通过金钱来购买上路行驶的权利的话,那么为了驾车出行这种必须的生活需求,大多数人都不得不被迫的通过付出金钱来购买驾车上路行驶的权利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到头来的结果只能是拥堵依旧。 最后,治理拥堵并不只能依靠收费的方法。城市越来越大不能再增加民众的出行成本。通过限制民众的出行权利来达到治理拥堵的目的是不正确的。政府应该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完善公交系统,减少公车出行,为民众创建更多的出行方式,才是治理拥堵的有效措施。。 |